荷卡廚坊【讓質感成為日常】活動辦法 | 荷卡廚坊Chef HöKA

荷卡廚坊【讓質感成為日常】活動辦法
2026-04-01
一、活動期間及發票:

• 參與活動之有效發票日期期間:西元(以下同)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下稱活動期間)。

• 發票登錄期間:2026年4月1日11:00起至2026年7月5日23:59止(下稱登錄期間)。

• 本活動僅紙本電子發票、雲端載具發票 (下稱活動發票),具參加資格。

• 活動發票請保留正本,以利後續兌獎使用。

• 活動發票不得開立買方統一編號,亦不得有捐贈、作廢或退貨等情事,且本活動僅限自然人參加。


二、活動辦法:

•  活動1:登錄發票立即抽+統一抽
活動期間購買荷卡廚坊任一品項(不含荷卡料理所),不限發票金額,即可至「荷卡廚坊LINE官方帳號」(下稱LINE官方帳號)登錄購買發票資訊,完成參加程序即可隨機獲得第一重LINE POINTS或聯華E購網購物金(數量有限送完為止),並可再獲得第二重抽質感小家電獎的機會。登錄之活動發票,經判定符合參加活動資格,始完成參加抽獎程序。

•  活動2:特濃湯燕麥加碼月月抽
活動期間購買指定商品-荷卡廚坊特濃湯燕麥,加入「LINE官方帳號」並登錄活動發票,完成參加抽獎程序後每張發票可獲得乙次抽獎機會。登錄之活動發票,經判定符合參加資格者,始完成參加抽獎程序。


三、活動獎項:

【活動1:登錄發票立即抽+統一抽】

1.   第一重:登錄即抽LINE POINTS點數(每點市值$1.2元)或聯華E購網購物金50元(市值$50元),隨機抽獎,張張有獎(送完為止)!
•  LINE POINTS點數 10點*1000張。
•  LINE POINTS點數 25點*600張。
•  LINE POINTS點數 50點*300張。
•  LINE POINTS點數 100點100張。
•  聯華E購網購物金50元,單筆滿399元折50元購物金*500張。

2.   第二重:統一抽質感小家電獎
•  頭獎:BALMUDA The Speaker無線揚聲器(顏色隨機,市價$9,990)乙台,5名。
•  貳獎:BALMUDA Green Fan Cirq綠化循環扇(顏色隨機,市價$6,990)乙台,10名。
•  參獎:荷卡廚坊驚喜箱(口味隨機出貨,市價$690)乙箱,20名。

【活動2:特濃湯燕麥加碼月月抽】
•  活動期間月月加碼抽獎:BALMUDA 蒸氣烤麵包箱(顏色隨機,市價$9,990)乙台,每月1名共3名。

    ※【聯華E購網購物金使用辦法】
請先加入聯華E購物(https://shop.lianhwa.com.tw/)會員或是登入會員帳號及密碼後可使用,單筆結帳金額滿399元可使用50元購物金優惠碼,每筆訂單限使用一組購物金優惠碼,且同一購物金優惠碼不得分次折抵。購物金優惠碼使用期間至 2026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使用則視為棄權。購物金優惠碼使用方式如下:
•  步驟一 : 登入或註冊聯華食品E購網會員。
•  步驟二 : 選購商品,單筆結帳金累積額滿399元以上。
•  步驟三 : 結帳前將購物金之優惠碼填入指定折扣序號」(系統重整後,請確認金額無誤)。
•  單筆訂單金額未滿$799將收取宅配運費$85。
•  若有其他問題電洽客服:02-2555-3161 (週一至五9:00~18:00 例假日公休)。

    ※【LINE POINT使用說明】使用規範
(1) 本活動獎項均設有領獎及有效使用期限,如未領取、未兌換、未使用即視為放棄,無法重新兌換及使用,亦不另做其他補償。
       LINE活動選單中的「中獎票券夾」將於2026年7月31日後關閉使用入口,中獎者須自行保管LINE POINT CODE以利後續使用;
       本活動之參加、得獎資格及獎項均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或轉移至其他帳號,一經兌換即無法進行回復、退換貨、轉移,亦不
       得要求轉換為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及權益。兌換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點擊兌換LINE POINTS按鈕,開啟指定連結至贈獎
       平台點選「立即入點按鈕」,完成相關LINE認證後,即會自動將點數儲值到LINE錢包中。
(2) 必須為台灣LINE應用程式使用者:
      •  尚未使用LINE應用程式者,煩請下載安裝LINE應用程式之後進行相關手續。
      •  需使用LINE登入,並請於LINE設定電子郵件信箱與密碼。
      •  手機門號、LINE帳號必須為台灣LINE用戶。
(3) LINE POINT CODE效期及無法使用狀況:
      •  已使用過的LINE POINT CODE無法再行使用。
      •  LINE POINT CODE具有效期限,一旦過了有效期限即無法使用。點數最後兌換效期為2026年9月27日。因過期失效之事宜,
            恕不負任何責任,敬請見諒。
(4) LINE POINT CODE若有遺失或遭盜用、竄改等情形,皆無法協助重新發放LINE POINT CODE。
(5) LINE POINTS使用方法:請參考LINE POINTS支援中心 https://help2.line.me/linepoints
(6) LINE POINT CODE問題反應:請透過LINE「問題反應表」網頁詢問 https://contact.line.me/


四、得獎公布:

【活動1:登錄發票立即抽+統一抽】

1.   第一重:登錄發票張張有獎抽LINE POINTS、聯華E購網購物金!登錄購買發票資訊完成參加程序即可揭曉結果,不另外公佈得獎者名單。

2.   第二重:統一抽質感小家電大獎
主辦單位將於2026年7月28日公布中獎人名單至【荷卡廚坊官網→品牌訊息】專區,並透過LINE官方帳號通知中獎人,未中獎人不另行通知。中獎者請於2026年8月7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填委並寄回中獎回函。中獎獎項將於2026年8月17日寄出。如遇連續假期、颱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前述期日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

【活動2:特濃湯燕麥加碼月月抽】
主辦單位將於2026年5月13日、2026年6月10日、2026年7月22日分別抽出得獎者,並於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28日公布得獎者名單至【荷卡廚坊官網→品牌訊息】,同時透過LINE官方帳號通知中獎人,並請中獎人於下表期間內寄回中獎通知函。未中獎者不另行通知。中獎贈品將於2026年6月8日、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17日寄出。如遇連續假期、颱風等非不可抗力事由,前述期日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

五、兌獎方式:

中獎人請至活動官網下載中獎回函,並於寄回中獎回函期限前(以郵戳為憑),將填妥之中獎回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至主辦單位委託承辦兌獎作業公司(宏將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04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80號12樓 荷卡廚坊登錄發票活動小組』)。活動小組收到中獎回函與確認無誤後,最晚將於上述獎項寄出日期前寄出。
*未收到獎項或獎項有問題者,請於上述贈品寄出日期1週內來電,逾期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六、注意事項

1.   近期有不明人士假冒本公司名義舉辦各式活動,請多加留意訊息來源並認明官方帳號發布訊息        (官方帳號於此確認)或至聯華食品官網>最新消息>        (防詐宣導查看),如有疑慮,請致電客服詢問。客服專線:0800-311-023,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8:00 (不含例假日)來電洽詢。

2.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主辦單位之員工及活動承辦、協辦或執行之相關單位員工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3.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前,應詳予閱讀本活動辦法,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均同意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等說明,參加者若為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4.   任何破壞本活動進行、破壞網站及網站管理者之運作,違反網站及網站管理者的使用條款,或冒用、偽造第三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包括但不限於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如:機器人帳號、分身帳號等)、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及中獎資格,並得依法提起告訴。

5.   本活動僅限自然人參加,且活動發票不得開立買方統一編號,亦不得有捐贈、作廢或退貨等情事。

6.   活動發票請保留正本,以利後續兌獎使用。提供發票正本兌獎者,視為同意於領獎程序完畢後,由主辦單位代將發票捐贈給社福機構或公益團體。

7.   同一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一次,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更改、取消或刪除,重複登錄之號碼將視為無效號碼。每次抽獎每人僅限中獎一次,不能重複中獎。活動發票登錄期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登錄者,不具抽獎資格。

8.   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發票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發票,主辦單位不負共同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9.   本活動流程於登錄發票後,依照不同發票種類由系統或人工判定是否符合抽獎資格,方可進入抽獎流程。重複登錄發票者,審核起始日將於最後一次登錄發票之日期起算。
• 紙本電子發票:採系統自動審核,開立發票店家於財政部電子發票資料上傳完成後,需7~14個工作日進行審核作業。
• 雲端載具:採人工審核,需7~14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10.中獎發票需能清楚辨識為購買本活動商品,且發票開立日期需在活動期間內。
• 紙本電子發票:需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需確保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QR Code可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本活
     動指定商品)。
• 雲端載具:請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之載具消費發票查詢,並列印或擷取出完整發票及消費明細(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本
     活動指定商品)。

11.所有活動發票之登錄審核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經審核不符合規定者,恕主辦單位不主動通知補正或審核不通過之原因,如對判定結果有疑問者,請主動與主辦單位客服聯繫,客服處理時間約為3~5個工作日,並依收受先後順序盡速處理;未與客服聯繫者,即視為放棄參與本活動。若獎項於處理期間抽出者,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中獎人兌獎時提供之基本資料 (全名、電話、地址、手機電話、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需填寫完整,主辦單位將依中獎人提供之資料與中獎人聯繫。若中獎人無法聯繫或未依期限如期辦理獲取獎品相關手續等相關事宜,即視為自動放棄中奬資格。

13.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且應檢附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身分證者,須提供3個月內核發之戶籍謄本影本)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4.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中獎人之年度累計中獎總額超過NT$1,000元者,請務必主動通知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依中獎人之通知進行申報。

15.中獎獎項金額如超過NT$20,000元,中獎人應扣繳獎項金額10%之稅金,主辦單位得代為收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之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向主辦單位支付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16.參加本活動所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人依稅法規定所應負之義務,與主辦單位無關,倘有稅捐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人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訴。相關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則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7.本活動獎項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人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前述地區者,恕無法寄送。

18.本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獎項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替代等值獎項。本活動之所有獎項皆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要求將獎項轉讓與他人。

19.中獎人請務必詳細填寫正確中獎回函相關資料,若不完整、不實或有錯誤導致獎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亦不替補。此外,中獎人需憑中獎回函領取獎項,一切相關之查驗如有爭議時,應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即取消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得依法提起告訴。

20.活動發票及中獎回函一旦經寄交辦理兌領獎項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人不得異議。

21.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22.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網頁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參加本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將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輸入本活動網頁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聯華食品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
此外,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與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聯華食品公司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公司,並由聯華食品公司委由宏將廣告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兌獎稅務申報等事宜。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活動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以及聯華食品公司推廣行銷使用,包含資料庫建立、使用者行為分析與行銷。

3.   個人資料之類別:
•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載具驗證碼等。
•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C093財務交易:支付方式、消費紀錄等。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年限。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聯華食品公司、聯華食品公司廣告主、聯華食品公司委託承攬執行單位、協辦單位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聯華食品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聯華食品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聯華食品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聯華食品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聯華食品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需者,得不依
      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6.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聯華食品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聯華食品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聯華食品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聯華食品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聯華食品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聯華食品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聯華食品公司宮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